兴宁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一家综合性医院,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以下材料:
1. 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,用于确认父母身份和关系。
2. 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,包括新生儿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等信息。
3. 新生儿的体格检查表,由医生填写,记录新生儿的身高、体重、头围等生理指标。
4. 新生儿的血型检查结果,用于判断新生儿的ABO血型和Rh血型。
5. 新生儿的遗传病筛查结果,包括苯丙酮尿症、甲低、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常见遗传病的检查结果。
以上材料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必需的,父母在去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办理时应带齐并核对准确无误。
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新生儿的健康和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