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在于什么?

编辑:自学文库 时间:2024年03月09日
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:首先,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尽到合理的努力,造成对方的损失时所承担的责任。
  而违约责任则是指当一方无法或不愿意履行合同中的条款,从而违反了约定,导致对方的损失时所承担的责任。
  其次,缔约过失责任通常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疏忽或失误引起的损害,而违约责任则专指违反了合同中的明确约束行为。
  最后,缔约过失责任下的赔偿往往注重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,而违约责任下的赔偿除了弥补实际损失外,还可能包括惩罚性赔偿或违约金等额外的赔偿形式。
  因此,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在责任的触发条件、性质和补偿方式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