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,「举案齐眉」这一典故并非出自《后汉书·梁鸿传》,而是出自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。 这个典故是指孔子十五岁时至曲阜会见与他年龄相同的高才生曾参。 当孔子进入曾参的家中时,看到他父亲曾子正在和曾参的母亲对坐,饭桌上的案子高低不平,孔子便立即用手将案子升平。 这一举动体现了孔子从小就有正确道德观念,注重仪表和礼仪的态度,后来成为「举案齐眉」这一成语的典故来源。